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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潜规则——流通领域家用汽车销售企业专项检查来了!
发布时间:2023-04-15        浏览次数:140        返回列表
   据如皋市场监管报道,买车本是件高兴的事儿,然而部分车商花招百出,总有些陷阱让人防不胜防,汽车消费投诉争议仍是民生热点之一。
 
  别担心,市场监管部门保护您的权益!
 
  流通领域家用汽车销售企业专项检查
 
  为有效解决家用汽车消费纷争,保障人民群众汽车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消费需求,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家用汽车销售企业监管。7月8日下午,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流通领域家用汽车销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会议暨消费争议主动和解机制建设及消费争议调解业务培训会。全市27家汽车4S店总经理和销售总监参会。
 
  组织参会人员观看2020年消费监督暗访视频
 
  会上,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志刚对参会企业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强化危机意识,增强自律,提高规范经营能力;
 
  二要抓住契机,强化整改,提高良性竞争素质;
 
  三要注重信用建设,树立信誉,赢得群众口碑。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晔部署了为期一个月的流通领域家用汽车销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
 
  01工作目标
 
  以全市汽车销售企业(4S店)为主要对象,以家用汽车(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为重点。在流通领域内围绕汽车及零配件销售、售后服务、服务价格、广告宣传、汽车“三包”、缺陷召回等问题开展集中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欺诈、虚假广告、价格违法等行为,严厉查处汽车销售、售后服务、汽车零配件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汽车“三包”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
 
  02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以下6种违法行为:
 
  1.汽车消费和汽车维修服务中存在的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2.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3.在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中隐瞒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用副厂产品冒充正厂产品,旧配件冒充新配件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
 
  4.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车辆保险、强制装潢、强制上车牌照、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等行为;
 
  5.不遵守汽车“三包”规定,对符合规定应予以退、换车或主要部件的,不予退、换等行为;
 
  6.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03工作任务
 
  (一)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行为。
 
  (二)严查汽车销售合同违法行为。
 
  (三)强化车辆相关产品质量监管。
 
  (四)开展价格及不当竞争监督检查。
 
  (五)做好汽车消费投诉举报处置。
 
  (六)开展汽车销售违规行为执法。
 
  (七)强化汽车“三包”、召回监管。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立军对全市27家汽车4S店总经理和销售总监进行了消费争议主动和解机制建设及消费争议调解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
 
  1.消费争议主动和解的消法依据;
 
  2.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
 
  3.建立消费争议主动和机制的路径;
 
  4.消费争议主动和解的技巧。
 
  ”
 
  4S店买车、汽车维修怕踩坑?干货来啦!↓↓↓
 
   消费者:汽车选购技巧
 
  做足功课,全面了解品牌质量
 
  购车前做好相关的调研,咨询身边用车朋友,查阅相关资料,多渠道了解拟购车辆车型是否成熟,品牌美誉度如何,重要核心配件是否存在明显缺陷。
 
  拒绝诱惑,优先考虑诚信商家
 
  要选择市场口碑好、经营时间长、维权渠道畅通、没有维权“黑历史”的汽车经销商,全方位考虑售前售后服务水平,不被打折优惠、促销宣传所迷惑。
 
  看清条款,拒绝行业潜规则
 
  购车时仔细查看销售合同内容,清晰了解收费与服务项目,对不明白的条款要主动提出质疑,避免被销售人员忽悠。要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遇到捆绑购买车险、贷款方可享受优惠、强制店内上牌等非自愿选择服务,可拒绝购车,勇敢对潜规则说不。
 
  充分试驾,请专业人士协助验车
 
  检查车辆合格证是否存在抵押,合格证与车架、发动机所标注编号是否一致,车身是否有明显划痕,有条件的可以请专业人士一同验车,并且对所购车辆进行充分试驾,发现质量问题要拒绝提车。
 
  理性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妥善保存购车付款凭证、合同单据,留存交易对话、咨询记录,发生消费纠纷要冷静理智地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向消费者组织或行政机关投诉,依法有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